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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第二批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通知

时间:2012-09-28 12:41 来源:未知 点击:
各县区残联:
根据省残联《关于评选表彰第二批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通知》(甘残电发〔2012〕10号),为引导激励广大残疾人专职委员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省残联将评选表彰第二批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规定经过公开竞聘或推选上岗,为改善基层残疾人状况
 
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表彰名额及分配原则
1、全市共9名,原则上每个县区确保1名(见附件1)。
2、已获得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
2、热爱基层残疾人工作,对残疾人有深厚感情,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能力、职业素养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当地残疾人中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良好社会影响。
3、根据《甘肃省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通过公开竞聘或推选上岗,从事残疾人工作两年以上且连续年度考核为优秀。
4、能够严格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开展工作,对辖区内的残疾人情况清楚明了、工作档案齐全规范,熟练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对残疾人的合理需求能够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
5、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优先推荐。
6、在重大自然灾害和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市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破格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县区、乡镇残联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对象考察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逐级审查、优中选优”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真正将那些群众公认、事迹突出的优秀专职委员推荐申报上来、表彰宣传出去。
2、推荐上报的表彰对象,省残联将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经公示确无异议的正式研究确定为表彰人选,拟在10月下旬举办的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上进行表彰奖励。
3、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电子版在市残联网站公告栏下载),并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4、报送时限:“推荐审批表”务必于节前寄出,先进事迹材料于10月8日前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全齐
联系电话:8263409(传真)
 
附件:
1、第二批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名额分配表
2、第二批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陇南市残联
       2012年9月28日


 
附件1
第二批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乡镇 社区
武都区   1  
文  县 1    
宕昌县 1    
康  县 1    
成  县     1
西和县   1  
礼  县   1  
徽  县 1    
两当县     1
合 计 4 3 2
 
 

 

[责任编辑:组织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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