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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时间:2012-06-08 17:24 来源:办公室 点击:
             5月14日至23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由市委督查室、市残联、市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利用十天时间,先后深入九县区的12个乡镇、9个社区和22个村,通过听取县区残工委工作汇报、与残工委成员单位座谈、现场查阅有关表册资料、走访慰问残疾人户等方式,对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督促检查。
        督查组认为,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中共陇南市委、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0〕35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11〕98号)、《陇南市残疾人扶助规定》(陇政办发〔2011〕190号)、《陇南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和规定。这些文件出台后,各县区采取各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本县区的具体贯彻意见和办法。通过近两年来的工作,全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医疗康复、社会保障、维权扶贫、文化体育、残疾预防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各县区将残疾人事业普遍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的作用,有力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各县区都能够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健全“三大社会保障体系”和构建残疾人“十大服务体系”,在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县区进一步细化残疾人各项优惠规定,并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宣传活动,较好地推动了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督查组指出, 2010年以来,各县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残疾人办了很多实事好事,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残疾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残疾人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县区未纳入公益性岗位。二是农村残疾人生活困难,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明显。三是残疾人康复水平低,县区普遍无专业康复机构。四是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残疾人受益面较窄。五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刚刚起步,残疾人就业难度仍然很大。
督查组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残疾人人事业发展提出五条建议:
        (一)以完善规范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夯实基层残疾人工作基础。
        (二)以农村残疾人生活改善为重点,不断缩小残疾人家庭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三)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努力提高残疾人康复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年”为契机,落实惠及广大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以“财政代扣、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根据陇南市委工作通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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