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陇市残联发[2016]35号
主送单位:各县区残联
现将《2016年全市残疾人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6日
2016年全市残疾人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陇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6年5月24至27日在陇南体育馆举行。
三、参加单位
各县区残联。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乒乓球:男、女TT8、TT9、TT10、公开级单打。
羽毛球:男、女上肢组、下肢组(站姿)单打。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陇南户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4周岁(2002年6月31日以前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审定的羽毛球、乒乓球项目最新分级规则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四)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运动员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六)凡符合条件的运动员由组委会颁发“参赛证”。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
1、以县区为单位报名参赛。
2、每县区限报乒乓球、羽毛球运动员各5人。
3、各参赛单位除领队1人外,其他人员与运动员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4、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到
1、5月24日在人社酒店报到(人社大厦东侧),27日离会。
2、报到后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医学分级。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及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医学分级时须携带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目前身体功能等信息)。
3、参加过全省第九届残运会的运动员免于分级。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中国乒乓球协会及中国残奥委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二)竞赛办法
1、比赛将根据报名队(人)数采取分组循环赛或淘汰赛。
2、羽毛球项目均采取三局二胜制,每局比赛为21分制。乒乓球项目均采取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为11分制。
(三)竞赛规定
1、参赛运动员分级后,级别有变化者,可参加新确定级别的比赛;如原报项目未立项,则合并到轻一级别比赛,不得重新报项;如轻一级别比赛未立项,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2、运动员因伤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代表队领队签字,并报技术代表批准。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取消已取得的成绩和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
3、各项目单项报名不足2个单位3人不立项。
4、运动员不得兼报羽毛球、乒乓球两个大项。
5、运动员须持大会核发的“参赛证”参赛。
6、竞赛编排及分组由裁判长主持抽签决定。
7、各单位须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强到弱顺序填写《报名表》。
(四)比赛器材、服装
羽毛球:
1、比赛用球为亚狮龙4号,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2、比赛服装:上场运动员着装应为短袖T恤衫、短裤(下肢障碍运动员穿着长裤比赛需要经裁判长同意)。
乒乓球:
1、比赛用球:使用国产40mm白色乒乓球,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2、比赛球拍必须使用无毒胶水。
3、比赛服装:上场运动员着装应为短袖T恤衫、短裤(下肢障碍运动员穿着长裤比赛需要经裁判长同意)。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含六人)减一录取。
2、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四至六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3、设参赛奖励分。凡参赛运动员每名奖励积分1分,各项目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积分,积分按比例计入年终考核加分项。
4、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反兴奋剂
严禁使用兴奋剂,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费用
(一)在规定人数内的各代表队人员赛期费用由组委会承担,比赛球拍、服装及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超编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选派的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师及大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一、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举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组织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