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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届特奥运动会轮滑竞赛规程

时间:2014-05-20 15:49 来源:陇南市残联 点击:

一、竞赛日期2014年7月21—24日。

二、竞赛地点:白银市艺术中学。

三、参赛单位:各市(州)、甘肃矿区。

四、竞赛分组

(一)男、女12—15岁:2002年7月21日-1999年7月20日

(二)男、女16—21岁:1999年7月21日-1993年7月20日

(三)男、女22—29岁:1993年7月21日-1985年7月20日

(四)男、女30岁及30岁以上:1985年7月21日以前

五、竞赛项目

100米、300米、500米、2×100米接力。

六、参赛资格

(一)凡年龄在12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特奥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市级智商测试机构出具的智商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四)运动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医生签署可以参加其所报项目的医疗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按《甘肃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三届特奥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要求执行。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三个小项(接力项目除外),每小项每队限报3人。

(三)报到日期及地点:7月21日在白银市艺术中学报到。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最新《轮滑竞赛规则》以及中国特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特殊奥林匹克项目规则》轮滑部分的相关规定。

(二)竞赛规定

1、报名7人(队)以上进行分组预赛,取预赛成绩前六名进行决赛。

2、报名不足2人(队)的项目不立项。

3、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如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可换人但不得更改原报组别及项目。

4、接力项目由该队队员中最大的运动员年龄来决定该队参加比赛的年龄组别。

5、各项目于赛前30 分钟检录。

(三)比赛服装

运动员须穿弹性材质做的短裤和短袖T恤衫,连分体均可。接力比赛队员必须穿着统一比赛服。

(四)装备器材规定

1、比赛可以使用“双排”(平行的前后两个轮子)或“单排”(位于脚下中心3、4、5个轮子)的轮滑鞋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头盔、护掌、护肘、护膝,否则不能参赛。

九、奖励办法

(一)凡在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4—6名颁发证书,不足6人(队)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奖办法另行通知)。。

十、技术人员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委派,在竞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其他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组织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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