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4年8月27日—9月3日,在白银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州)、甘肃矿区。
三、竞赛分组
肢体残疾组。
四、竞赛项目(见设项表)
五、参赛资格
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六条执行。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
1、以各市(州)、甘肃矿区为单位报名参赛。
2、每单位限报运动员4人。
3、工作人员与运动员的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二)报到
各代表队于8月27日报到,报到后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医学分级。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及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医学分级时须携带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目前身体功能等信息)。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执行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中国残奥委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二)竞赛形式
1、比赛形式将根据报名人数采取分组循环赛或淘汰赛。
2、团体赛按考比伦杯的出场顺序排列。
3、团体赛和单项比赛,均采取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
(三)竞赛规定
1、凡参赛的运动员须持大会核发的“参赛证”参赛。
2、凡错报参赛级别者,经医学分级确定新级别后,其参赛项目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3、运动员因伤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代表队领队签字,并报技术代表批准。否则按《竞赛规程总则》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4、团体和单项比赛均设种子,竞赛编排及分组由裁判长主持抽签决定。
5、各单位填写《报名表》时,必须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强到弱排列顺序。
6、比赛用球:使用国产40mm白色乒乓球,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7、比赛球拍必须使用无毒胶水。
8、比赛服装:上场运动员必须着短袖T恤衫、短裤。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团体和各单项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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