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2014年8月27日—9月3日,在白银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州)、甘肃矿区。
三、竞赛分组
肢体残疾男子组、女子组。
四、参赛资格
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六条执行。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
1、以各市(州)、甘肃矿区为单位报名参赛。
2、每单位限报运动员16人(男、女各8人)。
3、工作人员与运动员的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二)报到
各代表队于8月27日报到,报到后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医学分级。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及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执行中国残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坐式排球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二)竞赛形式
1、参赛单位6队(含6队)以上,预赛采用分组循环制,按全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坐式排球项目竞赛成绩蛇形排列,决赛阶段采用同名次交叉加附加赛制决出比赛名次。
2、参赛单位不足6队,采用单循环制决出比赛名次。
(三)竞赛规定
1、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持大会核发的“参赛证”参赛。
2、比赛用球
使用中国残奥委会指定的比赛用球。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3、比赛服装
各队须备两套以上深、浅颜色不同的统一比赛服装,第二次报名时应填写服装颜色;比赛服胸前和背后的中间位置必须有号码(1—10号),胸前至少15厘米高,背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的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队长的上衣号码下要有明显标志
4、允许运动员穿长、短裤和使用绷带,但必须符合规则规定。
5、比赛中若无故弃权或中断比赛,则判罚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包括已赛和未赛场次)为每场0:3、每局0:25负于对方,并按《竞赛规程总则》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四)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循环赛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胜分总和)/Y(负分总和)=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A(胜局总和)/B(负局总和)=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
按《竞赛规程总则》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八、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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