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2014年8月27日—9月3日,在白银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州)、甘肃矿区。
三、竞赛分组
肢体残疾组。
四、竞赛项目
硬式飞镖混合团体赛,男、女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
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六条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
1、以各市(州)、甘肃矿区为单位报名参赛。
2、每单位限报运动员2人(男、女各1人)。
3、工作人员与运动员的比例为1:3。
(二)报到
各代表队于8月27日报到,报到后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医学分级。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及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竞赛执行中国残奥委会最新审定印发的《飞镖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二)竞赛规定
1、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持大会核发的“参赛证”参赛。
2、运动员因伤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代表队领队签字,并报技术代表批准。否则按《竞赛规程总则》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3、团体赛、个人赛均采用501分赛制。
4、团体参赛单位8队(含8队)以上,预赛采用分组循环制,决赛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名次;参赛单位不足8队,采用单循环赛决出比赛名次。
5、团体赛必须打满三场,出场次序为:男单、女单、混双。
4、个人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决出名次,每场为三局二胜制。
(三)计分办法
1、循环赛每队胜一局得1分,负一局不得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局相等,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团体赛和个人赛均按《竞赛规程总则》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九、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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