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做好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残联明电〔2016〕3号)精神,经各级政府残工委逐级推荐评选,报请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拟推荐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6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9名,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残工委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残工委
临泽县人民政府残工委
靖远县人民政府残工委
崇信县人民政府残工委
环县人民政府残工委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敏俊杰 甘南州残联理事长
王辉道 庆城县残联理事长
孟 钊 和政县残联理事长
杨丽霞 武山县洛门镇残联理事长
张攒劲 礼县石桥镇残联副理事长
王淑萍 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主任
郭淑芳 兰州市肢协副主席
扎木扎木古丽 阿克塞县阿克旗乡专职委员
包汉琳 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街道汽车站社区专职委员
公示日期为4月13日至1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电 话:0931-8411841(传真)0931-8411841
联 系 人:赵启宝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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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30000
省政府残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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